“融合”一词最早是由1982年美国教育家桑塔格博士提出来的,他认为在选择孤独症学生到正常班的干预政策中使用“包容概念”是合理的,而英语中的“融合”,就有包容的意思。
融合教育首次被正式提出,是在1994年《萨拉曼卡宣言》。从此,融合教育成为孤独症教育发展不可阻挡的主导趋势,为从事融合教育研究的人员指明了方向,促进了融合教育的发展与完善,同时也为融合教育带来了许多争论与分歧。而关于融合教育的概念,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个统一的定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学者都提出了自己的关于“融合教育”的概念。
从20世纪90年代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多次召开世界特殊教育会议,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提出孤独症特教理论:“要把特殊儿童看作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强调个别化教育”“全纳教育”“融合教育”;提出“存在设立或维持把特殊和正常儿童分开的管理结构的危险,社会应增进对特殊儿童的理解和可接受性,使特殊儿童回归主流社会”。
1994年6月10日,西班牙萨拉曼卡 “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的一项宣言提出了全纳教育的教育理念和教育过程,主张教育要容纳所有学生,反对歧视排斥,促进积极参与,注重集体合作,满足不同需求,是种没有排斥、没有歧视、没有分类的教育。
197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以保障孤独症儿童的教育权益,规范学校中的特殊教育。该法案堪称美国特殊教育发展的里程碑,为孤独症儿童接受平等而适当的教育提供了法律支持。94-142公法确立了保障残疾儿童及其家长权益的6条基本原则:零拒绝,无歧视性评估,个别化教育、最小限制的环境、以及家长的参与。
2004年,时任美国总统的布什签署颁布了《障碍者教育促进法(2004)》,对原法案进行了修订。该法案至今历经了多次修订,见证和推动了美国特殊教育的发展:从残疾范式到以人为本,将“障碍”更多地理解为人的一种特征;教育平等观念逐步扩充;特殊教育从关注外在的环境安置到注重内在的服务品质,直至关注个体的生涯发展和特殊教育成效。这是孤独症特殊教育观念的改变,是向传统教育观念的挑战。
2011年9月30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抗击孤独症再授权法案》延长《抗击孤独症法案》三年,保证联邦政府继续对关键性的孤独症研究、各种服务和治疗给予支持。奥巴马宣布,这一法案为美国数百万孤独症患者及其家庭带来希望。美国最有影响力的支持孤独症科研及宣传的民间机构“孤独症之声”的创始人赖特夫妇、董事会成员曼恩夫妇出席了总统在白宫举行的官方仪式。
根据新的法案,联邦政府承诺将在未来三年中继续拨款6.93亿美元,以维持对孤独症研究、各种服务和治疗所给予的支持。2006年通过的《抗击孤独症法案》在到2011年的这五年中已经提供了近9.45亿美元,大大推进了对孤独症潜在病因以及早期干预行为处置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