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症儿童中有些自伤性行为的背后,有可能是无条件的痛苦型动因在起作用。一般地说,当孩子难以忍受一种感觉或者一种条件,但又为这种感觉或者这种条件所困扰的时候,这种感觉或者这种条件就具有痛苦型动因的性质。也就是说,去除这种感觉摆脱这种条件的价值会大大地提高,而有可能去除这种感觉或者摆脱这一条件的行为可能性就会上升。生理性的痛苦,是其中一个最为典型的例子。
自闭症儿童中的与生理痛苦相关的自伤性行为,往往会针对行为者身体的某个特定部位。例如,有的孩子的牙齿发炎感到疼痛,他们会用手拍打自己的腮帮;有的孩子眼睛发炎又痒又痛,他们往往会用手指去抠自己的眼球;有的孩子因为某种原因发生耳鸣,他们会用力拍打双耳或者用异物捅或者塞自己的耳朵,这样就有可能造成耳膜损伤;有的孩子因为肚子不舒服,会用手去拍打,拧或者挖腹部的皮肤,等等。
当孩子由于生理痛苦而表现出自伤性行为时,他们往往会表现出痛苦的神情。与此同时,有的孩子还会尖叫或者哭喊。有重度智力障碍的孩子或者重度自闭症的孩子,比较容易表现出这种类型的自伤性行为。这些孩子因为功能较低,往往更容易发生各种生理性问题。例如,很多孩子因为不会或者不愿意每天刷牙,因而会发生各种牙病;有些孩子因异食癖而吞咽各种物体,因而会导致肚子疼痛。另外,这些功能较低的孩子往往表达性语言能力较低,甚至完全没有语言能力,因此他们不会用语言来表达自己感到的痛苦。有的孩子还在服用一些精神治疗的药物,这类药物的副作用之一就是使得孩子更有可能表现出自伤性行为。
这一类型的自伤性行为,往往力度比较大。因而其后果具有很大的危险性。例如,有些孩子会因为自伤性行为导致眼晴失明,耳朵丧失听力。老师缺乏这一方面的经验,有时还会误以为孩子在装腔作势,因而批评孩子的行为,结果往往会加剧孩子的自伤性行为。
有些自闭症儿童表现的问题行为,是由其生理或精神疾病导致的。他们表现的某些动作,并不是由他们自己的认知能够控制的。例如,有些孩子有痫病史并且长期服用抗癫痫药物,可能会表现出与自我伤害和人身攻击相似的问题行为。而有些自闭症儿童患有强迫症,与此相关的问题行为可能会表现为重复性的自我伤害动作,如抠自己的眼睛鼻子或者挖自己身上的伤疤,等等。此外,在许多自闭症儿童那里,有些问题行为的目的在于减轻与逃避由于本身所有疾病带来的痛苦与不适。有些患有发展性残障的孩子会因为局部性的疼痛或不适而打击自己的某一身体部位。例如,用手打击自己的耳朵或自己的腮帮。
有些孩子还会一边自己打自己,一边哭叫。其原因有可能是这些孩子患有中耳炎或者牙齿病痛而又没有得到及时的诊断和治疗。如果孩子没有表达能力或根本不能说话,则出现这类自虐性或者自伤性行为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在这种情况下,问题行为的功能,就可以称为“生理性负强化”。这些行为的共同特点是其行为动因与孩子的生理或精神疾病有关,而不是为了得到什么东西或表达什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