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伤害是指一个人反复或习惯性地长期伤害自己的行为。早期自闭症属于相对严重的精神心理障碍,考虑与基因遗传有关,病因较为模糊。随着患者年龄增加,与家长进行较明确的互动时,自闭症状会逐渐明显,患者会出现较难与周围人建立互动、联系的现象。自闭症患者早期会出现与家人互动较差的症状。患者年龄增加时,较易确诊。自闭症行为对于自闭症的孩子来说,需要到医院做一个排除诊断,也就是看患儿是否有听力上的问题;因为有些孩子是因为听不到才无法和外界交流的,而自闭症的孩子是可以听到的。一般来说,可以给孩子一定的声音刺激,这样就可以判断孩子听力是否有问题。轻度儿童自闭症发病年龄、确诊年龄因人而异。孩子的发育程度和速度有所不同,部分孩子发育较晚,甚至5岁时才能开口说话,但其自闭症的症状可能已经非常明显了。部分孩子发育较早,若表现出相应的症状,可能在2岁时即可确诊。虽然这种行为在弱智儿童甚至部分正常儿童中也有发生。然而,自闭症儿童的发病率、危害程度及其对他人的影响远远大于其他儿童。教师(教师、家长)必须高度重视促进儿童正常发展。
一、自残行为的表现类型
1.用手掌或拳头击打头部、脸部或身体的其他部分的动作;用头部或身体的其他部分(主要是头部)击打坚硬的物体,如墙壁或地板。
2.吮吸行为:咬手指、咬手腕、咬手臂;对身体某些部位的上瘾性吮吸,如吮吸手指。
3.拉动动作:用手指拉、扭、刺、挖。如:挖出肉,抓住扭曲的头发,挖出眼睛,用一把锋利的刀子穿过手或脚。
二、处理自残行为的原则和方法
1.妥善安排孩子的活动区域(如教室、宿舍等)。),并尽量不放危险品。如剪刀、砖块、钉子或儿童可以操作棍子的绳子。如果是教学、训练所必需的,使用时要取出,用后及时妥善收集。
2.让我们抓住联合经营的机会,把问题扼杀在摇篮里。如果教师(老师或家长)不能随时监测儿童自残行为的发生,可以动员其他人(班级同学或家庭成员)随时监测儿童异常行为的发生,以防止儿童自残行为的发生。
3.用教育代替改革。也就是养成良好的行为来代替自残等不良行为。平时,指导员要给孩子更多适合孩子发展的适当的、良好的行为刺激,即给予正常的建设性训练活动,丰富生活内容,让孩子时刻有事可做;当孩子有自残行为时,给他一些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转移他的注意力,逐步教会孩子一些建设性的活动,丰富生活内容,从而缓解和淡化他的行为。
自残行为不仅会对孩子自身造成伤害,还会给他人(家庭、老师、同学)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