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孤独症信托的形式和实践是怎样呢?
近年来,浙江银保监局辖内信托公司根据监管要求,积极回归业务本源,发挥信托制度在社会服务等领域的优势,综合运用信托、监护和遗嘱等制度工具,针对满足特殊需要人群及其家庭人身和财产管理等方面的需求开展实践探索。
一、“信托+监护”“公证+律所+信托”等模式为特殊需要家庭提供个性化服务
如万向信托通过与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紧密合作,针对孤独症患者等心智障碍群体推出“星爱”“星语”系列特殊需要信托,结合受益人各阶段成长需求,信托运行管理可对接托养机构、社会监护组织、第三方枢纽平台、服务机构等,切实保障其权益。杭州工商信托与温州市鹿城区政府积极联动,研发针对孤独症以及因残失能等特殊家庭需求的信托产品,拟于年内成立特殊需要信托,并由当地残联制定服务机构白名单入库标准,提供个性化支持服务。
二、“慈善+信托”支持社会爱心人士关爱特殊需要群体
如万向信托设立了“曹鹏关爱自闭症慈善信托”“瓯海点亮蓝灯慈善信托”等,深入调研孤独症家庭需求,开展孤独症家长专业培训、心理支持、医学专项服务等,旨在提高孤独症家庭生活质量,促进患者融入社会。杭州工商信托与鹿城区慈善总会发起成立“点亮星星助残帮扶慈善信托”,由当地残联担任信托监察人,专注于孤独症儿童早期筛查以及支持助残就业爱心基地和康复机构等项目,放大慈善效用。
三、“私益+公益”助力特殊需要服务生态圈建设
浙江银保监局辖内信托公司通过灵活的产品设计,支持特殊需要家庭优先将信托财产用于心智障碍、失能失智等家庭成员,信托受益人身故后,剩余信托财产部分或全部用于公益慈善捐赠,以帮助孵化监护组织、服务机构等,参与共建保障服务体系,形成特殊需要信托和慈善信托的有效联动和资金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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