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A被证明是现如今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并且有两大法宝:一是协助,二是强化。在开始练习环节,课程内容有效性完全取决于强化物有效性。
有些人会以各种理由抵制应用强化物,他们会觉得这好像在训练动物。实际上强化对我们每个人都起到作用,它可能是工资、假日、晋升这些。例如:工作中非常大的一部分驱动力是来自于挣钱,而钱是我们不断努力工作的强化物。针对孩子而言,大道理是一样的。比如教孩子效仿拍手,一开始从零地教孩子拍手(假定孩子已经有拍手动作水平),立刻给山楂干,慢慢地,孩子从他的工作经验里了解了“拍手——山楂干”,进而这个行为产生的概率就提升。这时候,山楂干便是强化物;孩子由于强化物这一外在的驱动力,懂得了听命令做模仿的姿势。相反,假如孩子的拍手的举动并没有提升,表明山楂干并没具有强化物的功效。也就是说,假如某一个物品追随了某一个人行为,而那个个人行为并没产生变化,那么这个物品根本无法被称作强化物,而高效的强化物让儿童课程的学习事倍功半。
针对小龄的自闭症少年儿童最初学习兴趣换句话说相互配合动因基本上都是取决于外界的强化物,或者食品类或者玩具。在开始环节为孩子给予人为因素的外在强化物,能更好地塑造其适度的个人行为。要是没有较好的强化物而又不去开发设计,那练习很有可能是停滞不前的。有部分家长反映孩子并没有强化物,那这时的重心点应以明确强化物为宗旨,有一些玩具孩子没什么兴趣是因为他不会玩,有一些零食是由于孩子从没有接触过因此会抵触,在开发强化物的过程当中,必须家长细心的去观察孩子,不断地试着。即便孩子现阶段拥有较为高效的强化物,为了防止饱腹效应的发生,在日常日常生活之中应尽可能多地去开发设计孩子的强化物。这个时候投入是最值得的。
不同类型的强化物有着不同的强化使用价值。有些是孩子比较感兴趣,有一些是喜欢的要命,家长们事先一定要做好喜好评定。针对孩子特别好的个人行为我们应该给予孩子最喜爱的强化物;针对较好的个人行为,给予较好的强化物;对于一般表现的只给予一般的强化物。那样,不但能强化好一点的个人行为,并且能增强孩子的信心。
把潜在的强化物同早已所形成的强化物结合在一起,是开发设计强化物的有效途径。那也是我们常说的强化要一级与二级同时使用。在孩子作出期待个人行为以后,先给予社会认知强化,再给予化学物质强化,例如笑容、激励、夸奖等,不断地与孩子喜欢的食物玩具紧密结合,最终同样会具备强化功效。从“化学物质强化”转换到“社会认知强化”是一个迟缓所发生的全过程,家长在这过程中要仔细地观察和发觉孩子的兴趣点和动因,确立孩子内心深处的要求,将会成为孩子最合适的强化物。
需注意强化物不可以作为行贿应用。举例说明:当孩子发生毁坏个人行为,家长和他说,终止毁坏个人行为就给予其喜爱的零食。这类情况就是行贿而非强化。当孩子发生毁坏行为时,不必提醒他终止会得到什么,讨论强化物自身就具有强化效果。但是很多家长会频繁使用此方法和孩子“买卖”,由于短期内能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可是,长久以往,孩子的影响个人行为不仅不会消散,工作频率还会继续增加。相似的也有:家长向孩子确保:假如你做。。。就能得到。。。这类标准式的句子,长此以往,就会让孩子本以为做任何事都是需要得到回报的,将配合老师或家长的训练作为达到目的的条件。
正确应用强化物可以让孩子获得非常大的发展,还可以促进提升自闭症孩子的“本质主动性”。我们能运用强化物来告知自闭症孩子什么叫对错,什么叫行得通及其不可取的举动。因此我们即不把强化物与“行贿”联系在一起,也无法觉得强化物对孩子有多么的不好,需在适当的时候应用适度的科学方法,孩子的训练才行之有效。